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設計是兩點之間最近的距離,而藝術則是兩點之間最遠的距離…
設計是大家以為的,而藝術是自己以為的。
若用小包叔叔的觀點來看,設計是要看準對象的口味來決定創作的方向,
例如,在學校就是要依照老師的喜好的風格類型來做作業,
換句話說在公司呢就是要討好老闆或是客戶,依此類推…
這樣說來,設計就是為了迎合和討好人,
這讓我聯想到乾隆王朝裡的和珅,
天天煩惱老大的心裡在想些什麼,以及要怎麼討好皇上。
不過藝術也先別得意,
依我看來,藝術也沒有好到哪去。
藝術的價值取決於有錢人的眼光,
兩者都是充滿銅臭的,
只是設計的差別在於平民化的些。
想想老師說的話,
設計是有方法與策略的(好比心機重的賤女人),
把參考來的優點和觀察來的風格特徵(人與人之間勾心鬥角的一環),
吸收、參考,並加以轉化成屬於自己的東西(重點在流行與繁衍的關係),
是模仿也是再現(所以才會滿街的司空見慣一大抄)。
笨蛋才會看我的注釋,哈!
老子是亂比喻的,女性同胞們別放在心上!
(女性同胞:X!你不是男的嗎?誰跟你是同胞了!)
也許吧?
所謂最近的距離是指接近人心的,所以設計是來自內心原始的慾望與追求…
那藝術呢?
我認為它是抽象的,縹緲於理想與幻想之間的,會依照接觸的人不同,
而產生不同的意境和感受的…
不懂?
那就對了,
因為藝術就是故意要讓人捉摸不清的,
所謂的最遠距離,亦是霧裡看花,似懂非懂的最高境界啊!
我狗屁放完了,
不知這樣回答老師還滿意嗎?
有感觸、有意見,
或只是純粹想罵我的人請了(ㄌㄧㄠˇ:唱戲用法)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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